某广告公司,拟在湖北省某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的控制设置了4个大型广牌,向行使用该路段征管的高速公路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高速公路征管理机构你拟同意广告公司设置广告牌的申请,作出同意交通行政许可的决定,该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提出异议,以该建筑控制区设置的广告牌。 公路广告经营权是收费公路的一种权益。根据**关于收费公路管理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权、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经营权和高速公路广告权。 目前,许多高速公路管理者(包括以BOT方式取得广告权和以转让收费公路权益取得广告权的管理者)认为,高速公路广告权是高速公路的无形资产,高速公路两侧都有区域。广告可以从广告发布中获得利润。由于高速公路的存在,因此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的范围不包括其他广告发布者,从而实现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经营权的垄断,较大化经营利益。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究其原因,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是一种以高速公路自身结构和高速公路用地为基础的用益物权。**于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告经营。对于高速公路用地以外的区域(包括高速公路建设控制区),土地所有权是原因。根据物权法理论,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人无权干涉他人合法行使财产权。因此,高速公路用地以外的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控制区,不属于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范围。 央晟传媒拥有全国多个自媒体广告牌。